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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召开表彰2013—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“特色项目”、“好人好事”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大会

发布时间:2021-01-07 0:00:00浏览次数:1192

  为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在全院形成争创文明、崇尚文明的浓厚氛围,将学院的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推向深入。2015年6月12日上午,学院召开表彰2013—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“特色项目”、“好人好事”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大会,对党委办公室《校园文化建设与传播项目》等27个精神文明建设“特色项目”,孙云波等7件好人好事进行表彰,学院领导杨秀英、顾剑锋、徐松鹤、周俊瑜及全体中层以上干部、各部门职工代表参加表彰大会。
  学院党委书记、院长杨秀英在会上强调,精神文明建设“特色项目”和“好人好事”的表彰大会,不仅仅是对过去两年学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结,更是持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动员会。要通过表彰活动来进一步推动学院凝聚共识齐参与,落实责任见行动,将精神文明建设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,牢记于心,融化于行,通过文明创建推动学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。杨院长表示,学院(含上海电子工业学校)荣获第十七届(2013-2014年度)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,这是学院划归教委管理以来第一次参加市教卫系统文明单位的评选,这成绩来之不易,是全院教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。面临新的形势新的要求,身处新的环境,学院的精神文明建设怎么抓?靠谁抓?抓什么?杨院长提出要求,一是精神文明建设要始终坚持“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”。学院的根本任务是为社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。精神文明建设就是要紧紧围绕这个大局,把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、创造性凝聚到提高学院办学水平上来,引导到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上来,落实到育人环境、育人氛围的言传身教、为人师表上来。二是精神文明建设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精神文明建设要不断增强教职工的社会主义道路自信、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,激发协同创新、奋发有为的精神力量。要充分挖掘、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作用,着力开展形势政策教育,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,取得实效。三是精神文明建设要始终发挥基层首创作用。现在形势发展很快,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,创新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重要和急迫。各部门要充分发动、组织教职工积极踊跃地参与到精神文明建设当中来,让教职工成为创建工作的主体,一步一个脚印将精神文明建设落实、落细、落小。(党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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